各县(市)区总工会、市产业工会,各园区总工会,市总机关各部室: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“劳动最光荣,劳动者最伟大”时代主旋律,动员和引领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“双驱动四治理”决策部署,努力为实现“两个基本”、建设“四好示范区”作出新贡献,市委、市政府定于4月29日召开宁波市庆祝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先进表彰大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9日(周三)上午09:00开始,宁波市行政会议中心101室。会议时间约1小时。 二、参加对象 1、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领导。 2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单位、市级有关部门领导。 3、各县(市)区、园区总工会主席、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主席、经济部负责人;市产业工会主席(主任);市总机关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。 4、受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、省市五一劳动奖状(章)获得者、省工人先锋号、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各类先进单位代表。 三、会议议程 1、全体起立,奏唱《国歌》; 2、颁奖; 3、劳模先进代表发言。 4、市委书记刘奇讲话。 5、全体起立,奏唱《国际歌》,散会。 四、有关要求 1、各县(市)区、产业、园区工会负责通知本地区、本系统与会人员,并于4月27日上午10:00前将“参会人员名单回执”(附件)报市总工会。联系人:王玉明、张楠;联系电话:89189308、89189273;传真:87367143。 2、受表彰个人和单位代表29日上午08:00前报到,其它与会人员08:30前入场完毕。 3、与会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座,遵守会场秩序,不得提前退场。 附件:1、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2、会议临时通行证 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