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总工会、园区总工会,市有关产业工会: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心关爱, 2015年市总工会将加大劳模疗休养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,继续组织各级劳模先进参加疗休养活动。现将今年我市劳模休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、地点和疗休养安排 今年市总工会将组织三批劳模疗休养活动,一般分别在5月、8月、11月各安排一期,地点分别为遂昌劳模疗休养基地、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。劳模疗休养安排内容有养生讲座、教练养生操、参观学习等活动。 二、休养对象及数量 市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。应优先安排在职的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、劳动强度大和近几年没有参加过休养活动的劳动模范。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劳模原则上不安排。今年劳模疗休养名额为100名,分三批组织完成。 三、休养费用 劳模休养按出勤对待,所有费用由市总工会统一支付。 四、有关要求 (一)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劳模疗休养活动,把做好劳模疗休养活动作为关爱劳模、尊重劳模、弘扬劳模精神的一项具体工作,切实做好安排落实工作。 (二)参加疗休养的劳模需携带身份证,不要带家属或随员。 (三)请各相关单位负责劳模同志填报2015年第一批劳模疗休养名单汇总表(附件2),于3月30日前报市总经济部。 市总工会经济部、市劳模协会联系人:黄雅婷;联系电话:0574—89189259;电子邮箱:362017883@qq.com。
附件:1、2015年宁波市一线劳模疗休养各批次名额分配表 2、2015年宁波市一线劳模疗休养名单汇总表
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