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高校及工会,各直属学校(单位)及工会: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“慈善一日捐”工作,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为我市困难群众募集善款、增添保障,根据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15年市本级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甬政办明电〔2015〕14号)要求,现就今年的“慈善一日捐”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募集时间 5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止。 二、募集原则 依法组织,广泛发动,鼓励奉献,重在参与。 三、募集内容 今年的“慈善一日捐”的工作,仍分为个人捐、单位集体捐和企业(单位、个人)建立和扩大冠名慈善基金三个方面。同时,倡议党政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工资,机关、事业单位捐赠部分节约经费。 四、募集款接收方式 各单位将募集的善款直接上缴至宁波市慈善总会(海曙区西河街74号5楼),上缴方式可以是现金、支票或刷卡。捐款帐户名:宁波市慈善总会,开户:工行鼓楼支行,帐号:3901110009000120345。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全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,内容请注明“一日捐”, 市慈善总会收到银行汇款后根据单位名称开具收据并寄送。市慈善总会财务联系电话:87250995。 五、募集工作要求 1.做好组织发动工作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,普及慈善理念、弘扬慈善文化。 2.加大慈善工作力度。各单位要在侧重抓好个人捐款的同时,注重厉行节约,尽可能把节省下来的费用以集体名义捐赠给慈善事业,力争各单位的慈善捐赠工作有新的突破。 3.按时完成募集捐助工作。各单位按有关要求将个人捐款与单位捐款一并于6月30日前直接上缴至宁波市慈善总会(海曙区西河街74号5楼)。 4.做好捐款公示和上报工作。各单位要将捐款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同时将“慈善一日捐”募集款上缴数额及时上报至教育工会。联系人:毕玉华,刘露娜;电话:89187373。
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工会 2015年5月13日
抄送:宁波市慈善总会、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工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 |